尊敬的电力客户: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4号)第三十五条规定:“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经国网耒阳供电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核实,以下客户(详见附件明细)现场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请涉及的客户尽快到网上国网/国网耒阳供电公司线下营业厅查询是否有余额并办理销户,退费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仍未办理的客户,我公司将予以销户处理。后续若有用电需求,我公司将按照《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为您办理新装业务,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属地营业网点。
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0天。
国网耒阳供电公司
2026年4月1日
附件:拟销户明细(共318户)

责编:梁昕
来源:耒阳市融媒体中心
利剑出鞘护清朗・铁腕净网扬正气——耒阳网警打击涉网违法犯罪十五大经典案例
坛下乡:法治“大礼包” 暖心进校园
驻村选调生牵线义诊,让“一老一小”爱牙服务直达乡村
速看!衡阳秋假时间定了
新市镇:圩场交通劝导忙 筑牢出行“安全网”
办证有温度,四天解企忧!耒阳市监助力传统产业“焕新”
【耒水欢歌】东湖圩镇:深耕湘黄鸡特色产业 铸就省级农业产业强镇新标杆
普惠托育 安全护幼 我市开展托育服务宣传月主题活动
下载APP
分享到